新罪名来了!共计25个!已有很多人不小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1.07.15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新华网

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判刑6个月,罚金2000元 。

 

全国首例!安全员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刑拘!

 

全国首例!3月4日,下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袭警罪,依法对持铁棍袭击执勤民警的被告人高某提起公诉。

 

全国首例!35日,端州法院对一起催收非法债务罪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黎某等4人因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全国首例!531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仇子明(新浪微博名辣笔小球)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35日,浙江省首例妨害安全驾驶罪在嵊州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何某犯妨害安全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此前,两高发布文件,对刑法罪名进行补充修改,共新增了25个罪名,自31日起施行。

 

法释〔202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20212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2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



 

本规定自202131日起施行。

 

那么,今后哪些行为将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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