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承律师•感动人物|从新疆到广西,让法治之光照亮边疆——焦玉林
发布时间:2024.03.06 作者:良承律师

从河南到新疆,再到广西,良承律师焦玉林已经多次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20203月,作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焦玉林律师被派驻到新疆阿克陶县和塔城市。

两年中,他先后荣获新疆阿克陶县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和塔城市优秀援疆律师等荣誉称号,他的先进事迹被编入《援疆风采录》,得到相关部门和被援助民众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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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月,结束援疆工作仅半年的焦律师再次成为赴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一员。年过半百的他又一次背起行囊、告别家人,肩负起传播法律知识、将法治力量传递给援助地人民群众的光荣使命。

 

情系大苗山,他是法律的传灯人

 

按照司法部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派遣,焦玉林律师来到了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

当地群众大多分散居住在大山里,思想较为保守,生活条件艰苦,法律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困难群体无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

为尽快了解当地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焦律师主动与当地司法局干部一起翻山越岭,走村串寨,与群众促膝交谈,了解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在对情况有了一定了解之后,焦玉林律师根据当地实际,抓住每一次机会,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

124日国家宪法宣传日,焦玉林律师和司法局干部一起走进社区、机关、学校等单位,向群众分发《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法律援助法等相关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有关婚姻、房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正月初一至十九,当地有赶坡会的习俗,村村寨寨的男女老幼都会穿上节日盛装,齐聚广场吹芦笙,跳踩堂舞。焦律师抓住这个机会,与当地司法局、法院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坡会上积极宣传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

期间向广大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了群众法律咨询200余次,有效提升了当地民众的法律意识。

 

在当地县政府召集的全体常务扩大会议上,焦玉林律师受邀进行授课。为规范政府依法行政,焦玉林律师积极参与政府重大疑难事项的研判,提出的意见建议被采纳了20多次,他生动形象的讲解受到了参会领导的一致好评。

 

 

以案释法

他是法律的捍卫者

 

援助过程中,焦律师一边通过丰富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一边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为受援者解决切身的法律难题。

 

维护农民工权益,防范不良影响

 

L某等多人在融水苗族自治县务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一直未付L某等多人的工资,他们多次催要无果,最后在公共场所拉横幅聚集。

这不仅未能推动讨薪问题的解决,还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尽快解决L某等人的讨薪问题,融水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焦玉林为L某等农民工代理此案。

接受指派后,焦玉林律师立即与L某等多位受援人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案情并查阅了相关材料。

焦律师首先向受援人阐明了法律赋予的权利及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等,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维权方式,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然后,焦律师向受援人说明了起诉前的注意事项及准备工作,并连夜整理证据材料、起草起诉书,协助受援人在法院立案。

在焦律师的积极努力下,仅用8天时间,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就调解结案,L某等多位受援人终于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

在本次案件处理中,焦律师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群体讨薪问题的恶化,促进了当地的社会和谐,也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树立了司法的权威。

 

为失足青少年辩护,争取不起诉

 

犯罪嫌疑人W某,在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因受朋友的蛊惑和利诱,W某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并出售给他人。

该银行卡被用于网络诈骗活动,直到W某被传唤到案,涉案金额已达一百多万元。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此进行立案侦查。

融水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焦玉林律师W某提供辩护。接受指派后,焦玉林律师立即与办案检察官取得联系,深入了解相关案情并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

随后,焦玉林律师会见了受援人W某,深入细致地了解了案件经过,并对W某进行了必要的法制教育。

由于涉案金额较大,预计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经过分析,焦玉林律师认为本案案情虽不复杂,但W某因年少无知且法律意识淡薄而犯罪。与黑恶犯罪相比,其社会危害性较小。W某是未成年人,归案后积极坦白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表现出较好的悔罪态度,应当为他争取改过自新的机会。

因此,焦玉林律师据此制作了《不起诉辩护意见书》并提交给办案检察官,建议检察机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处理。

最终,在焦律师的积极努力下,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意见,制作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认定W某的自首和认罚情节,决定对其不起诉。

焦玉林律师讲道:每一个青少年都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我们不能因为一时的错误就放弃他们。作为律师,我的职责不仅是为当事人辩护,更要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走上正途。

 

谈起做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初衷,焦律师说:我是一名党员律师,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是我的天职。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是我毕生追求的事业,也是我的至高理想。

尽管边疆地区与家乡迥异的生活环境让他的身体越发消瘦,但他坚定地表示:我还会继续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尽我所能为祖国边远贫困地区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焦玉林律师,正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良承律师对国家、对党、对自己事业的深情与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