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承普法 | 人行道边发生事故,路边违停车主集体懵圈:停个车要赔8%?
发布时间:2025.05.15 作者:良承律所

一时违停图方便

贴条罚款也认了……

谁知遇上交通事故

违停也要担责?

案情简介

       一天晚上,小李开车由东向西行驶,在行车至某菜场门口时,遇到周阿姨由南向北驾驶电动车在人行横道上过马路。小李一时间未能及时减速刹车,不慎与周阿姨发生碰撞,导致周阿姨受伤、车辆受损。经司法鉴定,周阿姨伤情严重,被评定为七级伤残。

       道路监控显示,事发路段不允许停车,但事发时路边由西向东分别停放着四辆汽车,周阿姨从违停车辆旁边通过人行道,小李未能及时发现。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李驾驶汽车经过人行横道时未提前减速慢行,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周阿姨驾驶电动车通过人行横道,并未下车推行;四辆汽车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违规停放,导致影响驾驶视线,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事故发生后,各方无法对周阿姨的相关损失协商一致。四辆违停车辆车主均认为,虽然其车辆在事故地点违停,但是并不影响驾驶人员的驾驶视线,与此次交通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无奈,周阿姨将小李以及四位违停车辆车主一起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机动车需要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驾驶人应事先观察,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等地停车。

       在禁停之外的路段、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

       法院经审理认为,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本案中四辆车辆在禁停路段违规停车,阻碍了小李和周阿姨观察周围路况,造成视线受阻,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及车辆保险情况,法院依据各方责任比例作出判决,就周阿姨因本次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小李按60%比例承担事故责任,周阿姨及四辆违停车辆分别承担8%的事故责任。

       因案涉车辆均购买保险,最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共计70余万元。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本案中,四辆违停车辆不仅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妨碍到其他驾驶人观察周围情况,带来安全隐患。当其他车辆驾驶人因视线受阻而发生交通事故时,四辆违停车辆车主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生活中,机动车车主抱有侥幸心理占道违停的情形并不少见,但是违停后的车辆将对其他通行车辆、行人的视线产生遮挡,影响其判断互相之间的安全距离,从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增加。

       在此提醒各位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人人有责,切不可因一时侥幸而造成隐患,这是对他人生命财产的尊重,更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

(文中所涉均为化名)

文章来源:山东高法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