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一、预防犯罪方面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团体法人的聘请,进行职务犯罪预防、企业高管职业刑事风险防控服务与培训。

二、在侦查阶段担任辩护人

1、会见犯罪嫌疑人;充分讲解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告知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有关的案件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犯罪嫌疑人进行申诉和控告。

三、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

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

3、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4、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也可申请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5、向检察院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的辩护意见。

四、担任公诉案件一审阶段辩护人

1、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在押被告人;

3、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5、领取判决书后,听取被告人(上诉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结合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提出是否应上诉或申诉的建议。

五、担任公诉案件二审阶段辩护人

1、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在押被告人;

3、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新证据;

4、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5、二审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辩护意见。

六、死刑复核阶段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1、为被告人辩护

2、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七、代理申诉案件:

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八、代理刑事案件:

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